《县委副书记驾车撞死两人》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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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2:50 兰州晨报 |
县委副书记负全部责任 5月14日,临夏市郊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东乡县委副书记马某某驾车撞死一名学生和一名青年农民,日前这起交通事故有了最新进展。 5月2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过临夏市郊区交警大队调查后认定,东乡县委副书记马某某系无照驾车,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事故认定———无照驾车负全责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临夏市郊区交警大队迅速出警,详细勘查了事故现场,并对一些目击者进行了走访和调查。日前,临夏市郊区交警大队经过严密调查后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查实了驾车者马某某系东乡县委副书记,本人系无照驾车。 事发时,马某某驾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将同向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走的行人撞死。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马某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回放———副书记撞死两人5月14日晚8时30分,临夏市折桥乡甘费村16岁的中学生马兴国和好友马尕东相约前往村西边不远的牛肉面馆吃饭,当他们由东向西行走至国道213线160公里+900米处时,遭遇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的撞击。记者后来了解到,马兴国和马尕东被撞后,又被肇事车辆头部挂推60余米,在该村村委会门前,车才停止行驶。事发后,驾车者离开现场,不知去向。马兴国当场死亡,马尕东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临夏市公安交警支队的有关负责人之后向记者证实:驾车肇事者就是东乡县委副书记马某某,同时,交警在现场没有找到马某某,直到次日(15日)晚上才找到他。 各界反响———严肃查实处理本报报道见报后,新浪网及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网民就县委副书记驾车逃离现场、有人向死者家属说情想私了等问题纷纷发表看法和意见。认为应该对马某某进行严肃处理。人民网还就此发表了题为《官员驾车为何多逃逸?》的评论文章。 本报记者朱静渊阎世德(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