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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出新规堵冤假错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2:53 燕赵晚报

  特别备案制保障独立检察权

  燕赵晚报北京讯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宣布,建立协调案件特别备案审查制度。

  据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支持下级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最高检决定建立协调案件特别备案审查制度。根据这项制度的规定,今后经过协调的案件,凡属于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案件和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协调意见与检察机关意见不一致的案件以及参与协调的司法机关之间意见分歧较大等五类案件,必须及时将协调情况报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特别备案,上级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答复。应当特别备案而未按规定上报的,如果发生错案要严肃追究责任。

  最高检同时规定,各地检察机关发现重大冤假错案,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故意隐瞒造成不应有的恶劣影响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

  另悉,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要坚决排除。(北青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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