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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警察“地铁大盘查”的权力?(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3:13 新华网
  耕友
谁给了警察“地铁大盘查”的权力?(图)
  全市地铁大盘查发现部分安全问题,警方称即使乘客不理解也要说服其接受检查。《新京报》 李冬摄

  5月25日,北京警方在全市各地铁站展开了一次全面盘查。警察对过往乘客进行盘问、检查身份证、搜查随身行李。面对“显得很生气”的乘客,有关负责人说,“即使乘客不理解,我们也要说服其接受检查。”据悉,“今后此类大范围盘查将经常发生。”

  记得在今年两会期间,有位人大代表提出要给警察以“随时检查身份证”的权力,遭到了公众的一致反对,其原因就是“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象征,随意检查是在侵犯公民的权利”。但是,公众的反对声言犹在耳,北京警方就拿出了“实际动作”,而且,不仅仅是检查身份证,连随身行李也一并“搜查”了。

  警方这样做的初衷,据报道是“维护地铁秩序”,而且还的确搜出了刀子等物件,甚至还“曾搜出一挺机关枪”,但是,即便是“战果累累”,其合法性是不是就站得住脚呢?

  很久以来,有这样一个误区,警方评价自己工作的成绩,往往看破案数量的多少,而不是看破案的过程是不是对公民造成了不适当的侵犯。而应有的理念是,警方的工作宗旨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根本,打击犯罪只是手段——看警方的成绩,不是看抓了多少罪犯,而是看是不是有效地保护了人民。

  这里的“保护人民”,不仅仅是表层的对“生命财产权”的保护,也应包含对公民深层次权利的保护。从理念上讲,公民有被平等对待的权利,把进入地铁的全部乘客列入检查范围,是一种“有罪推定”,先假设你是有问题的,然后通过搜查求证这个假设,实际上构成了对乘客的人格歧视;公民也有不被打扰、安静生活的权利,他们只要和任何的案件没有联系,他们的生活空间就应该得到保护,就有权拒绝接受强制检查。

  从法律角度看,公民的权利已经被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所明文保护。《居民身份证法》对警察查验公民的身份证进行了限制,也就是说,只有公民或多或少地与某个案件有关,警方才能检查其身份证;而搜查公民携带的行李,更是需要有明确的理由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不是想搜就搜的。所以,随意检查公民的身份证和行李,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随意搜查的个别“成果”并不能掩盖其违法性。

  诚然,地铁站有大量的流动人口,也的确有一些罪犯会经过此处,大盘查也可能会有助于侦破一些犯罪案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牺牲全体公民的权利来实现,这样的破案手段势必会给公民带来不便和影响。

  执法者的权力与公民的权利有着“彼消此长”的关系,权力扩大一步,就意味着公民权利缩后一步。在向法治社会迈进的过程中,一个基本的趋势是,一度膨胀的权力在渐渐后退,公民权利在更多地受到保护,最终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如果警察随意对公民进行盘查,则是反其道而行之,与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一个和谐的社会不需要大盘查,那只会让公民感到不安;公民不需要在自己的国土上随时证明自己的身份,也不用告诉国家“我带了什么东西,我要干什么去”。所以,“今后大范围盘查将经常发生”的计划还是尽早结束的好。(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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