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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四成半车主收不到(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3:3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何雪华通讯员蒋忆军)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从去年9月份开始,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广州市邮政局邮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俗称“牛肉干”),到目前为止已邮寄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共30多万件,但是邮寄送达率仅有56.8%,四成多车主因地址不详等各种原因无法及时收到“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

  逾期每天将加处罚款3%

  据记者了解,对于那些邮寄送达不到的“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从今年5月22日起,依据《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定期(每周日)在《广州日报》上将车辆号牌予以公告,车主只要及时查阅报刊有关公告或者登陆广州金盾网()查询,就可得知自己车辆的违法记录。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新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车辆被公告75天内未能依法及时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逾期每天将被加处罚款3%;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除罚款外还将被记12分;除此之外,停办车辆年检、审等各项业务。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从去年5月份启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以来,全市共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203万宗,其中有28万宗因逾期处理被加处罚款。

  三成地址残缺无法送达

  目前,公安交警部门采用邮寄、公告送达两种方式告知车主后,车主因不能及时发现自己违法行为而导致逾期缴纳罚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车主更应及时关注自己车辆有无发生违法行为。警方表示,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办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备案手续,这既是车主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必要手续。

  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在四成半邮寄无法送达的交通违法法律文书中,有30%是由于车主登记的地址不够详细、地址残缺(按地址规范要求,本市地址必须明确到“区”、“路”、“街”、“号”、“楼层”、“房号”等),造成无法上门投递;有近60%是由于车主已迁移新址,且没有办理地址变更手续,造成邮局无法送达邮件。

  五种方式办理变更手续

  据了解,车主变更备案手续办理办法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含番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车主应及时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填写《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或《变更备案申请表》,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含两区两市车管分所)或者各交通警察大队、各区公安分局交通科,有关表格可到上述地点领取,或从广州金盾网下载,也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向车辆管理所备案(必须按要求填表,并附上车主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昨日交警部门还提供多一个途径变更地址,车主还可到市内各大邮局的代办点(免费)办理地址变更确认手续。

  在收到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后,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大厅(广园西路340号之一)接受处理,同时也可委托广州市邮政局的营业网点代办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罚单:四成半车主收不到(图)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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