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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单位送货车祸死亡不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3:4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穗法宣)帮单位送货出车祸致死不算工伤?死者家属为此与劳保局打起行政官司,经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最终赢了官司。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法院召开的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据了解,2004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964件一审行政案件,和2003年受理941件相比,升幅不大。这次的会议主要是总结工作并部署以后的工作重点。

  2002年6月22日,广州市人彭某某被某精细化工厂雇佣,工作岗位不固定。2003年4月l8日中午,工厂安排彭某某驾驶货车与员工周某某去广州市某不锈钢厂维修管道及顺道送货去番禺某加工厂。当天中午l时20分,彭某某驾驶货车从番禺往芳村,途经广州市东南西环高速公路右线47公里处,与陈某某驾驶的大型牵引车发生碰撞,彭某某当场死亡。随后,因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政府复议都不予认定彭某某为工伤,其家属告到某区法院。区法院以彭某某不是专职司机为由,判决维持劳保局决定,彭某某之死还是不算工伤。

  此后,不屈不挠的彭某家属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虽然彭某某一直不是专职司机,但在事故发生当日,彭某某是受工厂指派驾驶车辆去维修管道及送货,在此次工作指派期间,应当认定彭某某从事专职驾驶员工作,承担专职驾驶员的职责。因此,彭某某在驾车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据此,广州中院撤销原审判决和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决定,认定彭某某之死为工伤。(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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