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禁令”严管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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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5:06 金豹网-锦州晚报 |
本报讯(辛建华 何笃元记者姚琦东)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制定出台了“八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辩护人、代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八条禁令”的具体内容是:严禁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私自会见律师、辩护人、代理人;严禁法官接受律师、辩护人、代理人的请托,影响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严禁法官审理其与律师、辩护人、代理人有亲属关系、同学、师生及战友关系的案件;严禁法官为其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其他人作为辩护人、代理人;严禁法官违反规定向律师、辩护人、代理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咨询意见,泄露审判秘密;严禁法官以各种理由和各种方式借用、占用或购买律师、辩护人、代理人的财物,供自己或亲友使用;严禁法官接受律师、辩护人、代理人的宴请、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及提供的国内外旅游或报销任何费用;严禁法官参加律师、辩护人、代理人赌博及消费性娱乐活动。 对违反“八条禁令”的各类人员,一经查实,将停止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依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作者:辛建华 何笃元 姚琦东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