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无效”诉讼案辩结 法院将在6月17日宣判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5:3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5月27日电备受各界关注的去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纠纷的“当选无效”诉讼案,台“最高法院”今天(27日)召开言词辩论庭,经过辩论后,合议庭于下午14时30分辩论终结,订于6月17日宣判。 据“中央社”报道,此次言词辩论庭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进行,合议庭就“当选无效”、“选举无效”诉讼区别;潜在无效与潜在有效票定义、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争议法条解释范围等议题,进行辩论。 国亲律师团成员、律师等均表示,当选票数不实,不仅包括选票数量计算错误及有效票数认定错误,当然也包括潜在无效与潜在有效票在内,不论产生原因是否有关选务机关办理选举违法,都是“当选无效”诉讼处理范围。 去年3月20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国亲阵营所推出的候选人连战、宋楚瑜以少数票数落败,陈水扁及吕秀莲获连任成功。由于选前曾发生“319枪击案”等多项因素,国亲阵营高度质疑此次枪击案发生动机不单纯,才会在台“中选会”完成当选人公告后,提出“当选无效”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