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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山西下岗职工可直接享受失业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5:50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5月27日电记者安洋报道:从今年开始,山西省国有企业不再新建再就业服务中心,新的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裁员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企业依法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山西省将在两年内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基本解决下岗职工滞留中心的问题。

  协议期限未满的下岗职工,按原筹资渠道继续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愿意提前出中心的下岗职工,按原筹资渠道一次性将至协议期满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发放给本人,企业依法与下岗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协议期满的下岗职工,原则上要停止发放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出中心。

  在处理债务债权方面,困难企业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通过变现资产等方式筹资解决经济补偿和拖欠职工的债务。企业经努力仍难以一次性解决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签订有明确偿还期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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