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药品广告违规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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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21:20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药监局的广告监测网在今年4月份监测到有10种药品在北京地区违反国家有关药品广告的法规,发布违法广告。 这些广告包括:标示为鞍山德善制药有限公司筋骨活的广告和标示为深圳长寿药业有限公司气血固本口服液的广告;标示为王老吉药业益气聪明丸的广告等。据了解,市药监局已将其移交工商部门予以处理。 作者:李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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