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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委原副主任梁鸿宾受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22:35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5月27日电(张嬿、芮芬)兰州市建委原副主任梁鸿宾受贿案5月26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查扣的300余万元财物,梁鸿宾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梁鸿宾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共有8起,最大一笔受贿款是收受“感谢费”。1999年年底,兰州市北滨河路西段黄河七里河大桥至银滩大桥之间的路段,被市政府列为拓建项目,兰州某实业发展公司的部分场段,按照规定列入拆迁范围。为此事,该公司董事长贾某找到时任建委副主任的梁鸿宾给予关照。问题得到解决后,为感谢梁鸿宾,贾某一次送给梁鸿宾美元12万元。

  办案人员从梁鸿宾的办公室及住处除查获到人民币、美元、首饰、手表等赃物外,还从梁鸿宾住处查获名烟上百条、名酒上百瓶。无奈之下,办案人员只得找车来拉这些赃物。一位办案人员感慨地说,在他所办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从来没有查获过如此之巨的烟、酒赃物。

  梁鸿宾毕业于兰州师范学校,中专文化程度,曾当过老师,后调入兰州市城关区委工作。从一名普通干部到区委办公室主任,再到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副区长、兰州市建委副主任,可以说是一路升迁一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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