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该少的一个“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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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0:09 红网 |
新闻五个“W”——When(何时)、Where(何地)、Who(何人)、What(什么事)、Why(原因),是国际业界通用的标准。一般说来,五要素必备,事件才会成为新闻。但出于一些法规或者现实考虑,有时也会模糊甚至隐蔽某个“W”,譬如说涉及到未成年人或者公民隐私,不能用其真名,少一个“W”——Who,这样读者也会理解的。 但有些新闻不一样,淡化“W”会让人莫名其妙,甚至愤怒。5月27日《信息时报》就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5月24日,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对某贸易公司进口的8箱共112公斤鲜活越南尿虾进行抽样检验,并从中检出霍乱弧菌。4月28日,该局还从来自泰国的中华鳖蛋中检出霍乱弧菌。据了解,霍乱弧菌、副霍乱弧菌,可能引起霍乱和副溶血性中毒,这些病都可能致人死亡。 吃海鲜会得病,甚至会丧命,这绝对是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新闻。相信每一位读到这则新闻的读者都会像笔者一样,急于了解以下情况:这些虾、鳖都是哪一家公司进口的?商品牌子是什么?除了这一批8箱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同类产品流入市场?我们在菜市场会不会买到这些“致命海鲜”?…… 但是,新闻就少了最重要的一个“W”——Who(谁),而改用“某”——某贸易公司。这个该死的“某”字太让读者伤心,甚至愤怒了。事关市民生命安全的民生新闻,居然用电影“蒙太奇”的手法处理,草草对待,让人感觉媒体根本就没有把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眼中。这样的新闻你们都不愿意做大做细,你们还要做什么新闻?还奢谈什么媒体的社会责任?还怎么能赢得读者的尊敬? 当然,也可能这个“某”字是新闻提供方给的,不是报社故意避讳。即便是这样,也不能免责,我们的记者就满足于照抄照搬,当文抄公了事吗?难道就不会继续深挖,还事情一个来龙去脉,给公众一个指引吗? 反观香港,面对类似新闻,他们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曾经有一个小孩子因把玩具的零部件吞进肚子而入院抢救,媒体铺天盖地报道,当局也马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记者展示、公布导致孩子入院的玩具样品、名字、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等,并表要求商家即封存同类产品。 他山之石,能攻下什么玉?面对香港经验,我们的有关部门、媒体是否该反思点什么呢?(稿源:红网)(作者:练洪洋 张睿)(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