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首例欠水费案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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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2:30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伊远)白用自来水6个月,欠水费3万多元,催缴无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排水公司无奈将河北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5月25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河北建兴房地产公司于当日缴付所欠水费30631.5元及滞纳金200元。据了解,因欠水费被供水部门告上法庭,在省会尚属首例。 据介绍,2003年12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排水公司与河北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供水协议书,协议规定,河北省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按时向市高新技术产业供排水公司交付水费,用户在接到水费通知单后应在三日内交付水费,拖延一天则需交滞纳金0.5%,对无理不交水费者,则按停止供水或销户处理并依法追缴水费。 去年12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接到供水部门关于当年11月的水费通知后开始拖欠水费,前后共拖欠水费及滞纳金32721.8元。市高新区供排水公司期间曾多次催缴,一直未果。 市高新区供排水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及协议约定,于今年3月31日晚对该房地产公司负责收费的梧桐苑小区临时停止供水,并将河北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河北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于当日给付所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排水公司水费30631.5元及滞纳金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