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试行监所检察四流程 纠正检察违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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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2:58 东方网 |
东方网5月28日消息:今后,检察院派驻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的检察工作以及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将有统一规范。6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江苏、黑龙江和重庆试行监所检察工作“四个流程”,逐步统一规范全国监所检察工作。日前,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厅长白泉民做客正义网,解释了“四个流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白泉民解释,“四个流程”是指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工作流程、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派驻劳教所检察工作流程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 纠正监所检察违法程序 第1步可以当场提出口头检察纠正意见,事后及时报告本院主管检察长。 第2步执行机关和监管机构不予采纳的,监所检察部门应当报经本院主管检察长批准,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第3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执行机关和监管机构仍不采纳的,监所检察部门应当报告上级检察机关派员予以纠正。选稿:乔德建来源:新京报作者:廖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