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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5: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27日讯 记者廖文根报道:国防科工委今天在京发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将开始受理非公经济单位的市场准入申请,审查合格后,将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这标志着我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面向社会开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实施办法》共设六章三十条,分别规定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总原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批准、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等。对许可专业(产品)实施了分类管理,划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其中,第一类是指武器装备的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科研生产许可;第二类是指武器装备的一般分系统及其他专用配套产品科研生产许可。

  国防科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非公经济单位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的渠道是畅通的,但是,武器装备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不能等同于其他商品管理,要更加严格一些,不能完全放开。因此,对一类许可有数量限制。对于二类许可的申请是放开的,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社会(含非公经济)单位均可申请,通过审查后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对于一类许可,因其在武器装备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有些涉及国家核心机密,应视具体情况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是否允许非公有制单位申请市场准入资格,也就是说并没有完全禁止。

  今后,国防科工委将加快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今年下半年的受理审查工作拟分三批进行,总计300家左右。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28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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