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名字改不成一怒上法庭 焦作一青年为改名状告公安局一案昨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6: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焦作讯目前正在安徽阜阳教育学院上学的焦作籍学生闫某要求改名,但遭到了派出所的拒绝,闫某一怒之下将焦作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闫某:想更名为闫宇奥能

  现年23岁的闫某为了打这场官司,专门从安徽阜阳赶回了焦作。闫某称他自幼喜欢天文地理,因此他希望能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闫宇奥能。闫某解释说,“宇”即宇宙的意思,“奥”是奥秘的意思,“能”是才能,其整个名字的含义是揭开宇宙所有奥秘的能力。

  闫某说闫宇奥能这个名字寄托着他的理想和抱负,是鼓舞他奋斗的精神动力,改名字对他的一生来说至关重要。据闫某介绍,1998年8月,他到焦作市焦南派出所提出更改名字,遭到拒绝,派出所的理由是18岁以下公民不能自行更改名字。2000年,闫某再次到派出所要求更改名字,再次遭到拒绝,派出所的理由是闫某已领取身份证,更改名字后不便于身份证管理。2003年,闫某再次要求更改名字,仍然遭到拒绝。感到改名无望,闫某一纸诉状将焦作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公安局:名字不能随便改

  焦作市公安局认为,改名不利于公安部门的身份证管理,如果谁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名,那身份证管理就乱套了。身份证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公民如果不是具有特别充分的理由,公安机关是不会批准改名的。

  据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闫某在此之前已经改过3次名字了,其改名过度频繁,已经给户口和身份证管理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户口管理登记条例》明确规定:更改姓名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不予更改;有充分理由,也应经当地派出所所长批准。这就是说,闫某更改名字的理由并不充分,因此不应予以更改;退一步说,即使闫某更改名字的理由充分,派出所所长也有权不批准闫某更改名字。事实上,公安机关对闫某改名一事是相当慎重的——派出所请示了分局,分局又请示了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公安局随后又专门请示了省公安厅,但最后的批示是“不予批复”。

  市民:两种看法大相径庭

  就闫某更改名字一事,记者随机调查了一些市民,大家的看法大相径庭。一部分人认为,更改名字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公安机关不给更改名字显然没有道理。而另一部分市民则认为,闫某已经改过3次名字,如今还要再改,简直是把公安机关当成了超市,这次如果给他改了,谁知道下次他会不会又想出个啥怪名字呢?记者郭长秀责任编辑:陈要逢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