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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案涉案民警自杀事件追踪 自杀民警家人与湖北省纪委人员首次交涉后称 纪委人员承认有一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6: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天,湖北省纪委有关人员在京山与潘的家人进行首次交涉。潘的家人提出潘余均死亡的责任认定问题,最后省纪委人员口头承认对其死亡负有一定责任。但双方未能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当地政府要求遗体尽快火化,家属提出必须首先为其死因定性,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经济赔偿。

  省纪委人员承认有一定责任

  据潘余均的弟弟介绍,昨天上午11时许,他和另外一位亲属应约来到京山县一家宾馆,与湖北省纪委的一位处级干部及荆门市纪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涉。双方主要围绕潘余均从佘祥林案纠错专案组办公地出走并自杀,专案组是否要负责任一事进行了争辩。交涉于昨日下午2时多结束。

  “整个过程平静,没有发生激烈的争执。”潘的弟弟介绍说。在交涉中,死者家属提出,潘是被组织上叫到省里去接受“谈话”的,去时是一个大活人,现在却自杀身亡,是看护人员不负责任、工作不力所致,专案组要负主要责任。纪委的人员一开始称,专案组对潘的死亡不负任何责任。双方各执己见,在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争辩后,这位处级干部口头承认,专案组对潘的死负有一定责任。家属方一度要求对方对此作出书面答复,除承认负有一定责任外,还要将5月24日潘的行踪写上,如他接受谈话的时间、进餐时间、发现出走时间及死亡时间等。但省纪委人员予以拒绝,称是否提供书面材料要向上级反映。由于未能达成更多共识,交涉后潘的亲属多人聚集这家宾馆,并打出了“还我生命、还我公道”的条幅。

  家属要求追究责任

  昨天一大早,京山县县委专门负责处理潘余均事件的工作组领导来到殡仪馆,要求家属要以大局为重,尽快火化潘余均尸体,但被潘的亲属拒绝,亲属们称,在潘的死因没有定性前不能火化其尸体。张银兰的一位哥哥向记者陈述了他们向相关方面提出的要求:一是潘余均的死亡原因是什么?“他临死前写下了‘我冤枉’三个字,是不是被某种原因所逼才自杀,这个原因是什么?”二是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有关方面要对潘家人进行经济赔偿。比如孩子的抚养费、老人赡养费及安葬费用等。

  双方角力潘自杀原因

  “我们现在仍未看到潘余均的尸检报告。”潘的弟弟说。京山县政法委书记、京山县公安局局长李德权昨天上午在其办公室向记者证实,在潘的遗体送回京山前,黄陂警方即对潘的死亡进行了司法鉴定,确认其为自缢身亡。李还特别指出,潘的自杀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作为公职人员,接受组织调查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他没理由这么做!

  事实上,潘自杀的原因已经成为双方角力的焦点。这使双方对潘余均死亡事件的描述都极为谨慎,比如潘的家属要为“潘余均的不幸讨还一个公道”,而纠错专案组的对应表述是:会给潘余均的问题一个说法。京山县有关方面也希望省里尽快对潘余均的死下一个结论。

  一个神秘的工作笔记

  “自从佘祥林的案子闹出来后,我能感觉到他有些压力。”张银兰说。张介绍说,丈夫刚到武汉时打电话说“没啥事儿”,让家里人放心。可后来我再打电话给他,他就说“别再打电话了,不方便”。后来他打电话到家,让给他找1990年至1994年时期的工作笔记,可我在家翻箱倒柜都没找到。纠错专案组有关领导也打电话到家里,让“一定想办法找到他当时的工作笔记”,并说十分重要,“可我就是找不到”。张银兰说,再后来,潘余均往家打电话语气就变了,说“我受不了了,无路可走了,没有任何退路了”等等。

  (特派记者朱长振)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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