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件法规修正草案获表决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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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7:27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高晓燕)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昨日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11件法规修正草案,这些修正草案将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这11件修正草案包括:《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正草案)》、《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修正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修正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草案)》、《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重庆市气象条例(修正草案)》、《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草案)》。 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