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实行工商所互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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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8:00 淄博新闻网 |
为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和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实现监管职能到位,沂源县工商局按照公平、公正、相互促进的原则,在各工商所实行了相互检查制度。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抽查不少于2个片区100个市场主体。主要包括“经济户口”综合监管情况、商品质量、数字工商应用等12项内容,互查所对检查情况实行量化打分,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参考。?沈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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