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决定解决就医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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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8:1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至2007年新增床位6000张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 建设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 对困难人群实施分类医疗救助 宁波日报讯(记者蒋炜宁)到2007年,全市医疗机构新增床位6000张,总床位数达到2.3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和标准化建设合格率均达到100%;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1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以上。昨天市政府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大卫生投入,创新发展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上述目标。 《决定》提出,到2007年,全市每千人服务人口床位数将达到3.2张;新增医生4000人,医生总数达到1.55万人,每千人服务人口医生数达到2.2人。 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开工:新建市第一医院东部新城院区、市第五医院(肿瘤医院)、鄞州区第五医院、宁波明州医院;迁建市中医院、鄞州人民医院、余姚人民医院;扩建市妇儿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六医院。市政府确定3年内新增5亿元,专项用于市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资源兴办医疗机构。它们将在金融服务、土地使用、人才引进、专业职务评聘、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医疗机构评价、医保定点等方面的政策上享受与政府所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尤其是鼓励社会资源投资兴办上规模、高档次医院和涉外医院;政府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今后每个乡(镇)、街道或每5万至10万人口要有一个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每年不低于每服务人口8元,并逐年增加,至2007年为每年不低于每服务人口10元。 我市将对困难人群实施分类医疗救助。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每年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安排医疗救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人均3元。另外,将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上,将逐步建立政府投入动态增长机制,尽快建立小病受惠机制,扩大制度覆盖面。 通过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降低药价。同时,在医院药房配药或处方外配的选择权将受到尊重。制定大型设备诊疗规范,严格控制过度检查,逐步建立县及县以上医院重点医学检查报告相互认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