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新闻采编行为树立从业人员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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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8:52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5月27日讯(本报记者)“要积极主动、下定决心,措施到位、目标明确,扎扎实实地抓好‘一规定两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新闻采编行为,树立从业人员良好形象”,这是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蒋建国5月27日在省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办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近一个月来,省直各新闻媒体和各市州按照4月底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的要求,掀起了贯彻落实中宣部等部委关于新闻从业人员管理的规定(试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热潮,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把这一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省委宣传部召开了这次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省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办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全省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部署了下一段工作,研究了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办法”过程的一些具体政策问题。会议要求,要坚决撤销非法的新闻机构,要坚决清除非法采编人员和吊销不合法的记者证,要坚决落实新闻采编、报业经营“两分开”原则,要坚决制止滥挂新闻采访车标牌行为,要严肃查处新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同时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办法”成效显著典型的宣传。 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