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农电管理局特大受贿窝案宣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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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9:5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刘健民(副厅级) 男,原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犯受贿罪,受贿19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被判刑12年。 刘文强 男,47岁,榆林市供电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犯受贿罪,受贿8.5万美元、73万元人民币、62万元干股,被判刑12年。 高治云(正处级) 男,53岁,榆林市供电局原党委书记。犯受贿罪,受贿30万元和价值9.18万元的富康轿车一辆,被判刑11年。 张新林(副处级) 男,40岁,榆林市供电局下属的榆林阳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地产公司经理。犯受贿罪,受贿38万元,被判刑10年。 张惠霞(临时工) 女,40岁,省农电管理局招待所原服务员。犯介绍贿赂罪,被判刑1年缓刑2年。 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