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医药专家库 指导社保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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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5:0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 通讯员吴子因) 任职于本市社会保险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并属编制内(在职)的医(药)专家均可为制定本市社会保险政策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确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管理办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广州市将建立社会保险医(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符合标准的医药专家均可通过所在单位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