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声调查:毕业生调整改派要经原就业单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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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8:04 红网 |
红网长沙5月28日讯(记者刘怡斌)近日,网友“毕业生”向红网《百姓呼声》咨询有关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有关手续问题。记者为此专程采访了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 这位网友是中南大学一名毕业生,正面临着毕业离校。他想咨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办理有关事项详细情况。另外,他还想知道,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毕业生因故需要调整改派的,需要些什么手续? 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学校在统一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时,须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方案数据库及其他有关材料。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落实到中央驻湘单位、省直单位和省内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可直接发至接收单位;落实到外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落实到省内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报到证》发至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此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其《报到证》发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内生源毕业生在备注字段中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市州自主择业”,省外生源毕业生在扩展项2字段中注明“回生源省择业”。 就“毕业生因故需要调整改派”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毕业生因故需要调整改派的,须持学校盖章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意见、毕业证书原件、原《报到证》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并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