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治理虚假广告不妨先从明星“开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1:19 红网

  北京市工商、卫生等多部门今日宣布,联手打击虚假广告。今后,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均将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从今天起,北京将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列为今年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的内容,除上述措施外,还将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新华社5月27日报道)

  一个时期以来,虚假广告满天飞,令人防不胜防,很多虚假广告是“盛名之下,其实难符”,虽然吹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实则是“雷声大,雨点稀”,有些广告甚至大言不惭地声称能治愈肿瘤,很让人不可思议。为何会有这样的现实困境?究其原因,除了商家的利欲熏心外,某些明星的助阵也起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每每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各种各样的明星广告顿时映入人们的眼帘,真可谓是名副其实的明星“群英大荟萃”,演艺界的,体育界的,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脸皮一个比一个厚,这些人鼓噪如簧之舌,把商家的商品吹得没边没影,至于是不是如这些明星所吹得那样,相信每个用过产品的人都会心知肚明。

  明星为何热衷于为商家做广告?一言一蔽之:利益驱动使然。眼下的明星广告也呈现一种看涨的趋势,做一个广告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甚至几百万,难怪乎一些明星厚着脸皮大肆吹牛,原来是“重金之下,必有‘吹夫’”,收下人家的“重金”就应该为人家卖点“力气”,殊不知,明星们的职业道德操守、人格、价值趋向等精神元素都被实实在在的物欲遮蔽住了,他们不但丧失了基本的人格,同时还对公众造成了一种误导和伤害,因为消费者通过明星们的误导宣传购买到的商品与客观事实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是对公众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媒体没有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话语责任,只要商家交钱,一切都可以“顺利通过”,于是导致了明星们的粉墨登场。可以说,媒体也好,明星们也好,都对商家的不法虚假广告起了一种助纣为虐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体育明星也好,演艺界的明星也好,他们根本就没有使用过某种产品,怎能信口开河,乱说一气呢?这不是误导宣传是什么?明星们和商家的“联袂演出”,看似赚了个盆满钵盈,殊不知却是以伤害社会诚信为代价,这种误导宣传所造成的社会杀伤力将是长远的,将是致命的,对此人们必须有个清醒的认识。

  鉴于此,希望人们都来正视虚假广告问题,不能再等闲视之。依愚之见,清理虚假广告首先应该从明星们做起,因为明星们的误导宣传更具有欺骗性,更容易使人上当受骗。要彻底铲除明星们赖以存在的虚假广告的温床,阻断那些“不义明星”的获利空间,让明星与广告宣传的“联姻”关系彻底破裂,只有这样,才能净化广告市场,才能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这是古人早就恪守的一条经商原则,雇用明星做“吹手”,最后还不是把所有的费用统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此赚取黑心钱,法律能允许吗?

  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诚信的支撑,虚假广告的泛滥与明星们的误导宣传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因此,必须对明星们的行为进行约束,不能再让他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四处游说。从这个意义上讲,北京市规定明星以消费者身份推荐商品视为欺诈,堪称明智之举,它对规范当前混乱无序的广告市场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和远景意义,这一措施的出台值得喝彩!(稿源:红网)(作者:李红军)(编辑:杨国炜)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