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正给小梅找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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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1:28 新文化报 |
“少女救助中心的阿姨,你们一定要救救我……”只有16周岁的女孩小梅(化名)被邻居诱骗怀孕7个多月,直到前几天,母亲才发现女儿掩饰不住的肚子。考虑到小梅家境困难,少女救助中心决定免费为小梅做引产手术,并为小梅提供法律援助。目前,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刑警队已介入调查此案。 本报讯 (记者杨李一)昨日,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纷纷谴责诱骗小梅的“小山东”。27日下午,小梅已进入长春市少女救助中心入院治疗。28日下午,医生为小梅注射了引产针,48小时后会有反应。共青团长春市委宣传部目前正积极帮助小梅联系学校,希望她能重新回到学校过正常的生活。 共青团长春市委权益部于晓杰部长表示,少女救助站只能在医疗保健、法律咨询这方面对小梅进行救助,他更希望小梅出院后能彻底忘记噩梦,恢复正常生活。考虑到小梅家境困难,团市委正积极帮助她联系学校。但小梅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回到学校能否适应、是否有学校愿意接纳她仍是个问题。 家长王先生致电本报说,他的女儿跟小梅同龄,听说了小梅的遭遇后感觉很痛心,希望公安机关能尽快抓住凶手,也希望小梅不要气馁,振作起来,走好以后的路。 长春市少女救助中心的法律顾问岳学松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成年男子“小山东”诱骗未成年人小梅,致使其怀孕7个多月,这种行为涉嫌强奸犯罪。根据小梅和家长的要求,他将为小梅代理刑事诉讼官司,并要求民事赔偿,为小梅讨回公道。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