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酝酿6月出台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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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3:39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芦燕娟)市市容环卫局有关人士今天在2005年城市餐饮垃圾处置技术与管理研讨会上透露,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酝酿于今年6月份出台实施。 餐饮垃圾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其无序处置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我市的餐饮垃圾处置起步较早,在2002年就进行了专门课题研究,建立了基础资料,提出管理、立法、市场化运作的具体办法和资源利用的技术路线,成立了专业收运队伍,形成了目前日处理70吨餐饮垃圾的规模,但一直以来没有相应的细化管理规定。《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的出台将填补这一空白。 据了解,《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包括我市市区餐饮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理及相关的管理活动。规定中所指的餐饮垃圾是指餐饮行业、集体伙食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油水混合物。《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餐饮垃圾产生单位要将油脂类餐饮垃圾与其它垃圾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弃置;产生餐饮垃圾的单位必须在每年年初或开业前向区、市市容环卫部门书面报告餐饮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对餐饮垃圾的收运、处理实行特许经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与;餐饮垃圾的收运、处理单位将由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确定;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将餐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混装,随意处置的将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收运餐饮垃圾的单位作业不符合操作规程或洒漏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餐饮垃圾处理单位在处理中污染物排放不符合环境排放标准或污染环境的,处以1000至10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