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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立法禁绝爆竹伤人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6:4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勇)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爆竹虽是小商品,但关系到千家万户。即将到来的夏季高温、雷雨偏多气候,将再次“问讯”高危行业——江苏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安监局获悉,江苏现存的35家企业仍存隐患,而个别市非法生产现象较为严重,为此,江苏至年底将加大对合法企业的监管。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刘文华副主任介绍,在经历了1992年和2002年两次大的整顿和治理后,江苏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经由原来的8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35家。不过省安监局在日前对这些企业的安监评价中发现,这35家厂有的成品混库、原料混库、乱堆乱码,标牌标示不明,有的厂避雷设施数量不足,有的厂消防设施不到位,消防水源和水压存在问题等等,均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而历年烟花爆竹事故的统计显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起因之一。

  刘文华介绍,到目前为止,江苏省个别市还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现象,而且私产情况比较严重,国家总局也已多次收到举报信。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活动成为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重中之重”。记者还了解到,《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全省试行,省政府将该办法列入2005年立法工作计划,这也是江苏今年惟一列入安全生产立法项目。目前全省各省辖市安监局正对《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该法将加大对非法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

  据悉,江苏即将成立由省安委会牵头,省安监、公安、工商、监察、经贸、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加大对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在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将采取举报电话、举报奖励、明查暗访等多种方法,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氛围。省安监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打击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2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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