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赔偿标准提高 违章致人死最高赔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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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9:15 东方网 |
东方网5月29日消息:从5月30日零时起,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略有提高!赔偿标准最高地区将是深圳市,驾驶员如在深圳违章驾车致人死亡,赔偿金将可高达51万元。 由于赔偿标准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制定的,所以年年不同。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选稿:王永娟来源:青年报作者:王普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if (bg_color)tb1.style.backgroundColor =bg_col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