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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计税租金标准将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9:49 南方都市报

  房屋计税租金标准将调整

  在房屋租赁新规宣传活动上,地税部门对“房东税负高”反映作此答复,并表示10%税率不变

  本报讯以“自觉遵守《规定》,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宣传咨询活动昨天在天河宏城广场等地举行。不少市民一大早赶到现场咨询,气氛热烈。其中,不少市民反映目前房东税负高,影响了登记和缴税的积极性。对此,地税部门答复,房屋计税租金标准将作调整,但税率不会改变。

  有市民在现场提问,上海出租屋屋主的税率只有5%,但广州的屋主却要承担10%的税率,从而影响了屋主去办登记和缴税的积极性,广州的税率有无降低的可能?

  对此,市地税局现场接待咨询的人员解答说,上海是直辖市,广州是省会城市,两个城市的财政体制不一样。广州近期会重新调整个人出租自有房产(住宅部分)计税租金标准,“因为原有的标准是2001年制订的,有些地方的租金标准已经滞后了,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标准进行一些调整。比如,原来黄埔区的一些地方在2001年的时候还是城中村,现在已经成了城区的一部分,这样原来核定的租金标准是偏低了,这些会被适当调高;而老八区内有些地方的核定租金标准就会调低,比如南方大厦一带,以前人气旺,租金标准会比较贵,但现在就要调低一点。也就是说,接下来我们要调整的是核定的租金标准,但10%的税率是不会改变的。”

  有市民提出,如果自己下岗,能否减免房屋出租税收?对此,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屋主有失业证或其他弱势群体证明,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从低征收。

  名词解释

  计税租金收入标准

  根据穗府〔2001〕4号文件,广州对城镇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分别按高层、一般住宅和其他房屋分类,并按房屋坐落地在“中心市区”、“一般市区”、“近郊区”、“中郊区”、“远郊区”作为地段增减率,核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税租金收入标准,并按综合征收率10%计算。

  税收计算公式: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应征税额=核定的单位建筑面积计税租金收入标准×出租建筑面积×综合征收率(10%)。

  问题解答

  欠税是否要补缴?

  前几天,王女士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询问交纳房屋出租缴税的手续时被告知,她不仅需要缴纳当月的税费,还需要补缴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今年5月1日的税费。王女士感到十分疑惑,自己不是不愿意缴税,但要补缴以前税费的依据何在?

  市地税局有关人解答: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要按月缴纳,今年5月1日前的税收应当补缴,但怎样补缴、补缴多少,就要按国家征管法的具体规定来实行。至于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业主补缴税收,这名人士强调,遇到类似的情形,小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地税局委托其代征税款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征收业主的出租房屋税收。而在个人出租住宅房产实行核定租金收入合并征收地方税收办法后,市地税局已经委托出租房产所在地的各街、镇成立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征税收。

  房东租客应否“连坐”?

  此次宣传咨询活动由多个部门联合举办,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口与计生局等多个涉及房屋租赁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都在现场设置了咨询窗口。

  在市公安局的咨询窗口前,不少市民都反映同一个问题:承租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要负责任,连带受罚?有一个市民说,出租屋主没有执法权,不能随意去查承租人,加上双方平时没有频繁接触,所以承租人在出租屋有无进行违法活动,很多时候屋主是不知情的,可是现在一出事执法机关首先就“封屋”,责任屋主受罚,屋主也觉得很委屈。

  市公安局接待咨询人员答复,出租屋主一旦有发现可疑的迹象,应该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知会有关职能部门,这就是屋主已尽了义务,而执法机关也就有责任要对此进行调查取证。

  租了商用住宅怎么办?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对此,部分业主反映,《规定》出台前,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时,是允许将住宅用于商业用途的,他们在5月1日之前已经租好房子,但在5月1日后去登记注册则审核不过关。还有许多已发照的、已将住宅用于商用的个体私营业主也对此表示担心。

  对此,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已经发照的企业,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搬出住宅,到明年年审时,要看有没有具体规定出台。他说,估计短期内让这些企业搬出住宅可能性不大,因为目前广州商业用途房屋供应仍不足。至于那些5月1日后进行登记的企业,则必须根据《规定》进行处理,他还表示,这其实也是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登记的门槛。

  采写:本报记者 李拉 肖小冰 叶子 通讯员 刘火燕 耿海伦 王班

  图:

  房屋租赁新规与广大市民利益密切相关,宣传咨询活动受到热烈欢迎。 本报记者 谭伟山 实习生 罗林梅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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