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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炮楼”养出大款村民(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0:20 兰州新闻网
“小炮楼”养出大款村民(组图)
旧房子上盖新楼,没人管!

“小炮楼”养出大款村民(组图)
盖了又拆了

“小炮楼”养出大款村民(组图)
正在打地基

  近几年来,各媒体关于整治兰州市“小炮楼”报道不断见诸报端,管理部门为此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但令人遗憾的是,整治的结果却是映入市民视线的“小炮楼”反而越来越多。同时,还出现了一个颇有意思的现象,新建的“小炮楼”不仅“成长”速度极快,且“个子”越来越高。因此,“胆有多大,楼有多高”就形象地说明了目前一些村民乱建“小炮楼”的行为。更有甚者,有些村民为了多拿土地补偿金,竟然在兰州市规划部门规划好的道路中央盖起了“小炮楼”。由此,在雁滩乡、段家滩等一些地段形成了一道耐人寻味的“小炮楼”“景观”。

  想盖多高盖多高

  5月23日,家住雁宁路的汪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近日,城关区滩尖子村几户村民又开始没日没夜地盖“小炮楼”,这些村民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三层高楼房加盖到六层。同时,村民在施工时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22日晚上一位老大妈从楼下经过时,就被楼上掉下来的石块砸伤了眼睛。

  23日上午,记者来到滩尖子村,正如汪先生所说的那样。一座三层高的楼房已被加盖成了六层楼,两名工人正忙着干活。此时,加盖工程已基本上完工,一名工人正在往墙上抹水泥。记者询问一名工人,房主是否在家时,他警惕地问,“你有什么事?”这时,汪先生急忙把记者拉到一边悄悄地说,“这个村子里的人厉害得很,你可不要暴露你的身份。否则,他们可饶不了你。”汪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一个小孩拿着玩具照相机在附近玩耍,“小炮楼”的房主见状一口称小孩是记者,并砸了相机。之后,记者询问房内另外一名男子,他称房主不在。除此之外,距这座“小炮楼”不远处,另外一座“小炮楼”外墙的磁砖已贴完毕。

  在汪先生的带领下,记者在滩尖子村里转了一圈。记者看到,该村几乎没有几座平房,清一色都是五到八层高的楼房,“气势”非同一般。让记者感到纳闷的是,村民竟然把几座楼房盖到了马路中间,汪先生告诉记者,这条马路是兰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的607号公路。村民从可靠渠道得知此路已纳入规划范围后,立即马不停蹄地开工修建了“小炮楼”。其他一些有实力的村民见状,纷纷效仿。

  在采访中,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该村一名姓邸的男子从朋友处得知自己的宅基地要纳入城市规划的范围,立即将一层楼加盖到三层,并于一年后顺利地拿到了补偿金。此后,他新建的房子每隔两年都被征用,第一次尝到了甜头,之后每次征用土地他都疯狂加盖楼层,如果征用单位拒绝如数补偿,他就以生命相威胁,直到拿到钱为止。这名知情者称,这名村民十年来盖了5座“小炮楼”,相继拿到了一百多万补偿金,成了该村靠“小炮楼”发家的大款。

  地震就成“牺牲品”

  “小炮楼”的存在可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记者在采访地质部门时,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兰州市的“小炮楼”可以说是不堪一击,如果发生地震,“小炮楼”毫无疑问将是地震中的“牺牲品”。其次,影响兰州市容,败坏兰州的城市形象。最后,村民修建为追求低成本,选用劣质建材,从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尽管如此,村民仍然乐此不彼,为了修建“小炮楼”可以说是不择手段,见缝插针。说到底都是为了一个字——利!记者采访一名村民时,这名村民说,我们的土地被征用后,就意味着没地种,没饭吃,没有房子住。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子孙后代怎么生存?政府给的土地补偿金只能解决一时,解决不了一世的问题。所以,盖“小炮楼”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能多拿点补偿金就多拿点,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

  百姓质疑

  这是一块硬骨头?

  在一些“小炮楼”集中地,“查完就盖,盖完再查”,就是目前大多数“小炮楼”房主应付执法人员的办法。遇上突然袭击的执法人员,房主只好自认倒霉。但这未挡住他们修建“小炮楼”的决心,并和执法人员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来。以致于老百姓越来越看不懂,“小炮楼”疯长还没辙了?管理部门真的管不住“小炮楼”了吗?

  “小炮楼”有增无减

  2004年8月13日,城关区人民政府就组织法院、土地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共四百多人,对雁滩滩尖子附近的违法建筑依法强行拆除,4处违法建设的“小炮楼”、1处平房以及河洪道的违章庙宇在此次联合执法中结束了其存在的历史,总面积达6097.9平方米。

  8个月(2005年4月初)之后,滩尖子村“小炮楼”的情况又如何呢?当记者再次来到现场时,这里的“小炮楼”是有增无减,由2004年的4处竟加到了9处。这个变化引起了城关区政府的注意,为了拆除这些违章建筑,城关区政府于4月1日下发出拆除通告,明确规定“凡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手续不全,擅自修建的各类违章建设,在城市建设拆迁中一律不予补偿;被土地管理部门确定为违章建设的,由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区上将会同有关执法单位强制拆除。”

  这个通知起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当区政府工作人员于4月20日上午来到滩尖子村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小炮楼”房主自愿拆除了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9处“小炮楼”。事后,记者了解到,为说服村民自愿拆除“小炮楼”,城关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多次上门,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同时还对自愿拆除“小炮楼”的村民进行了适当安置(低价提供住宅楼)。在此基础上,算是顺利地解决了“小炮楼”的问题。

  就在有关部门为取得的进展略感欣慰时,5月23日,记者又一次接到市民投诉称,滩尖子村又盖起了“小炮楼”。记者于当日的确看到两处“小炮楼”正在紧张地修建。

  一条街道两重天

  同样住在雁宁路,但居住环境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607号公路西侧的居住环境优美、道路平坦、小区内管理井然有序。但东侧的几个小区门前的环境却长年伴随着脏乱差,路上到处是堆积如山的垃圾,散发着恶臭,南侧就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小炮楼”。每天,三万多居民都得从这条异常难行的路上通行,同时还得时时提防从“小炮楼”上掉下来的砖块、石块。

  管理部门

  这个也不管那个也不管

  “皮球”踢给谁?

  仅滩尖子村的“小炮楼”多次强制拆除仍然屡禁不止,村民吃了什么定心丸对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置之不理?是主管部门真的管不了?还是村民真的胆大妄为到无视法规的地步?

  城关区城建局:我们管不了

  5月23日下午,记者带着一系列疑问来到城关区城建局,但办公室空无一人。第二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单位找到了基建科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小炮楼”的问题他不太好回答,原因之一是“小炮楼”是历史遗留问题,不是谁能用一句两句话说得清楚的。之二是城建局只是管理单位,职能上也只是配合市建委发挥腿脚作用,在管理上处于从属地位。因此,这种事他们管不了,况且“小炮楼”并不归城建部门管理。之后,建议记者去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国土资源管理局或市建委采访相关问题。

  市建委:不归我们管

  记者说明来意后,市建委宣传处冯处长称,“小炮楼”归兰州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建委管理的范围不包括“小炮楼”。

  城关区政府:没法回答

  找到城关区政府宣传科时,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都去开会了,记者随即要求其打电话联系采访。但负责人在电话中答复,“过一会再说。”在记者追问下,一名工作人员被叫来接待记者。但这名工作人员一听是关于“小炮楼”的问题,很为难地说,“你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而且有些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所以你还是找土地管理部门吧。”

  土地监察队:力不从心

  几经周折,记者见到了对“小炮楼”能作出解答的兰州市城关区规划土地监察队。该队二队冯队长告诉记者,为了制止滩尖子村村民乱建“小炮楼”,他们往往不分昼夜在该村附近值班,发现情况就及时制止。由于人力有限,他们执行其他任务时,该村村民就见缝插针地连夜盖楼。其次,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小炮楼”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将“停工通知单”送到房主手中后,有些房主根本不予理睬,给他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

  市政协副主席:降低补偿

  对此,兰州市政协副主席杨维纲积极支招,提了三点建议。一是制定《城市管理法》,把市级规划、土地、房产等单位都纳入管理的范围,使这些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根本上改变“踢皮球”的问题;二是,加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并对干部实行奖惩条例,对不尽职尽责的干部实行重罚;三是,村民宅基地应在乡政府或社区进行登记管理,并制定有效的管理机制。例如,在征用村民土地时,以登记内容为准,而对加盖层的补偿相应降低,使之低于成本价,让村民从中无利可图,从而遏制村民修建“小炮楼”的积极性。

  作者:晚报记者高宏梅/文 朱浩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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