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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这样的贪官为何能被提拔重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0:20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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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丰慧:这样的贪官为何能被提拔重用?

  选稿:杨申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余丰慧 2005年5月29日 10:19

  原兰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梁鸿宾因收受巨额贿赂,另有大量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后起诉,5月26日,该案件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调查,梁鸿宾共收受贿赂美金15万元(折合人民币121.0395万元)、人民币36万元,物品折合人民币1.52万元,共计158.5595万元。另外检察机关查扣的310.1237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5月26日新华网)。

  对于原兰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梁鸿宾因收受巨额贿赂案件,我们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贪官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而记者在审判厅之外,对于梁鸿宾本人情况的一些调查,更引起了笔者的兴趣。在熟人眼中的梁鸿宾是个什么样子呢?党性差、贪欲高,吃喝占全;只有中专文化程度,但善于和个别领导“沟通”,而且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随着权力的变大、地位的增高,“充分利用”机会,开始了疯狂的敛财之路,崇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有这样几个细节令人深省:他吃拿卡要、拿发票到处找人报销,经常在上班时间“醉意朦胧”,而每天下班之前他就开始安排“吃喝场子”。对有些明明违反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只要找到梁鸿宾后,最终都会被梁签字办成。

  像这样的干部其作风和习惯决不是一日养成的,人们心中肯定有一杆称,为何这种人竟然能够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呢?笔者也相信,提拔这样的干部,程序也许是合法的:进行了公开选拔、群众测评、严格考察,甚至进行了考试等,在程序也许都走到了。但是,这些经过精心设计和制定的选拔程序和标准为何不能够阻止贪官的出现呢?笔者认为,这就暴露出了我们在选拔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虽然现在是公开选拔干部,但是否真正做到了对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的落实?选拔干部的一系列制度是否真正得到了贯彻,有无走形式的情况?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变着法掌控选拔权的情况是否还有?在公开选拔干部的过程中,又有谁来监督及监督的内容、程序、方法等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刻思考。一位检察官这样认为:“在公开选拔干部的过程中,因为考试权、考察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相互交叉重合,使其没有了相互制约,于是跑官买官的腐败现象就发生了,也就会有梁鸿宾这样的干部产生。”应该从检察官的话中得到一些启发。

  现实中类似梁鸿宾这样,党性差、贪欲高,吃喝占全,善于与个别领导“沟通”而得到提拔重用的人,决不止一个两个。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的选拔制度。除了落实好已经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外,进一步加大群众的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增大群众在选拔干部中的话语权和分量至关重要。在选拔干部中,除了加强监督、公开透明外,还需要有法制和科学的方法来保障,特别是保障群众在选拔干部中各种权力的落实。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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