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充当行贿中间人竟得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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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1:02 沈阳晚报 |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系统多名厅、处级领导受贿特大窝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菊萍等6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有多人被处罚金,其中包括一名介绍贿赂的女服务员。 本案影响巨大,案件涉案人员较多,其中包括2名副厅级、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6名被告,法院为此分别组成3个合议庭,对6个案件分别进行了审理,宣判时同时进行。 李菊萍在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处长期间,共计收受贿赂337万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 2003年5月,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招待所服务员(临时工)张惠霞,在陪护省农电局财务处长李菊萍治病期间,受府谷县某公司书记杜某的委托,向李菊萍催要府谷县农电公司剩余的网改资金。张惠霞进行沟通、撮合,并向杜提出事成后给李菊萍50万元好处费的条件,杜某与其公司经理贺某商议应诺。李菊萍按照杜的要求,擅自安排将该公司所需资金直接拨付。杜春生将50万元汇入张惠霞提供的账号,李菊萍将其中20万元送给张惠霞,自得30万元。张惠霞犯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