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城建立案件执行进度预警督办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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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4:16 人民网 |
人民网武汉5月29日电近日,湖北省通城县建筑公司给通城县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上书“执法神速,为民解忧!”原来该建筑公司诉某镇政府拖欠建筑承包款一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到3个月,通城县法院便以查封拍卖被告一市场17个门面而将30余万元的标的全部执行到位。这是通城县法院建立案件执行进度预警督办机制后,执行效率显著提升的一例。 “执行难”问题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道难题,今年,通城县法院积极向内挖潜,从机制上创新,着力提高执行效率。该院参照案件审理法定时限制定了案件执行时限和预警督办制度。执行时限规定为6个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裁决庭对案件执行进度进行跟踪管理督办。从执行期进入第三个月开始,每个月由执行裁决庭填写《执行案件预警通知书》,下发到执行人员手中,提醒其尽快执结。进入第六个月仍不能执结,因特殊原因要求延期的,在写出延期执行请示,经分管院长签字后允许延期执行。在执行期满后,既没执结也没申请延期的,每超期1个月对承办人员罚款300元,超期3个月对办案人员作停岗处理,并将该案改由他人承办。 案件执行进度预警督办机制建立并实施后,通城县法院案件执行效率显著提高。今年2月份,咸宁市中院指定该院交叉执行嘉鱼县一拖了5年的合同纠纷案,该案3个月不到就执行完毕。至目前,通城县法院已执结案件60余件,占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的70%,案件执结周期平均缩短1个多月。3名干警因期满未执结到位而受到处罚。(田豆豆杨军曾文芳 金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