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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读者希望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住宅区不宜教钢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5:08 新民晚报

  练琴声是否算噪声污染?这个问题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大多数读者认为,琴音本属美妙悦耳的音乐,但如果打扰邻居休息并使人产生烦躁情绪,就变成了噪声。为了营造和睦的社区环境,大家建言“住宅区内不宜进行钢琴家教”。

  读者吴先生从法律角度发表了意见:“超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即为环境噪声污染,黄老师家的练琴声很可能已经超标。”李北宏先生引用了《民法通则》中的明确规定:不动产相邻的各方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还有读者介绍了欧美等国的相关规定,夜晚在室内产生的任何音响(从美妙的音乐到喧哗)传至室外,不管邻居是否控告,只要超过法定分贝,均属非法。

  读者祝老先生也遇到楼上教琴声不断的情况。在他看来,作为兴趣爱好,练练琴无伤大雅,邻居也不会斤斤计较,但钢琴有偿家教已经改变了房屋的“住宅”性质,这是物业管理条例所不允许的。

  许多读者发出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具体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噪声污染。如果非要在自家长时间练琴,也需采取避音、隔音、吸音等措施,并合理安排好练琴时间。读者季先生认为,浦东部分新建小区内专设琴房给居民学琴练琴,是个好办法。

  本报记者姚阿民实习生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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