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毕业生快去择业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5:2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朱婕)2004年及其以前持“择业通知书”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7月1日至8月31日到生源县区人事部门进行择业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各级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

  5月26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为了加强大学生择业期间的管理,省人事厅等相关部门日前出台了《甘肃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择业期间管理办法》。

  申请发放“择业通知书”《办法》中提到,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甘肃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需继续择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发放“择业通知书”。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发放“就业报到证”。

  省外普通高校甘肃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回我省报到。

  申请在省内继续择业的,可按规定程序换发“择业通知书”。

  一个月内进行择业登记毕业时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在一个月内同时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手续,由本人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进行择业登记,并同时到生源县区人事部门登记。《办法》要求,各市州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择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超过半年未到生源地进行登记的,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

  毕业生登记后每半年由本人到本县区人事部门进行一次未就业注册。连续两次未去县区人事部门注册的,视为其自主就业,各级人事部门不再负责为其办理就业事宜。

  登记后择业期为三年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按规定登记注册后,可继续自主择业,择业期为3年。

  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按有关规定到相应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省上建立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择业登记注册信息网络系统,各市州人事局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上报择业毕业生的登记注册情况。

  本报记者朱婕(来源:兰州晨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