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少女卖淫法难容 随州一“老鸨”领刑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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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5:2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5月29日电 (姬栋 良肖 李欢)昨悉,经抗诉,随州“老鸨”童艳终审被判刑10年,比一审加刑2年。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去年4月至9月,童艳在广水市马坪镇与聂四(负案在逃)合资经营休闲屋,逼迫7名少女从事卖淫活动,从中非法牟利。 广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判处童艳有期徒刑8年。随州市检察院认为一审量刑畸轻,提出抗诉。随州市中院采纳抗诉意见,依法作出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