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新规定:检察人员酒后驾车将被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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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20:36 东方网 |
东方网5月29日消息:今后,检察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予以辞退。最高检昨天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通知,该规定已经高检院党组第十届第115次会议讨论通过。 据介绍,这四项规定是: 一、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或处分仍不改正的,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违者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四、严禁警车私用,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此外,因管理不善导致检察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不批评、不教育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国内新闻推荐阅读福建赤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被困矿工生死不明雀巢15天前已知不合格奶粉外流未曾发出警示 >>>更多历史秘闻 选稿:王雯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丽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