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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敢找警察谈判说明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11:06 中国新闻网

  据5月25日的《法制日报》报道,河南省驻马店火车站周围一伙窃贼感到“日子过不下去了”,先后两次找辖区派出所,“恳求”派出所松松手,他们愿交“管理费”,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

  这则新闻并不长,也没有什么特别说明,但是笔者看了以后,内心感触颇多。一方面庆幸这个派出所领导原则性强,没有答应小偷的要求;另一方面,想想这些小偷竟敢明目张胆地找警察谈判,笔者感到脊背有些发凉。

  因为,警察与小偷,警察与黑恶势力本来应当像猫和老鼠一样,是绝对不能“谈”到一起的,更不可能是一家的。但是,近几年来不断发生的一些案件表明,在个别地方,警察与小偷以及黑恶势力不但可以达成某种默契,还能称兄道弟,成为“一家人”。对此,笔者以为仅仅进行警示教育,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是不够的。它暴露出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更深层次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首先,暴露出“问题警察”是存在的。应当说,绝大多数警察是爱憎分明的,是富有责任感的,是认真履行职责的。但是,分析刚刚发生在某地的“警偷勾结”问题,分析近几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涉黑案件,我们可以发现,几乎每一个大案要案的背后,都能找到警察和小偷、黑社会分子等勾结的影子。这也说明,某些地方的个别警察不但没有成为百姓信赖的“保护神”,反而成了“民患”。如果不能把这股歪风刹住,将不能不让我等担心,不能不让百姓感到害怕。

  其次,暴露出反腐倡廉工作还有死角。警察和小偷、涉黑分子等达成默契,站到同一条“战线”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到底都是个别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利用职权进行钱权交易搞腐败。因为,作为小偷(匪徒),他们自然不会通过诚实经营、合法劳动来致富,这些人必然采取违法手段来敛财,他们的罪恶行径是法律所不容的。而作为执法机关的警察就是他们的死敌和克星。对腐败问题,广大百姓深恶痛绝,有关部门也广泛开展了反腐倡廉活动,对一些大案要案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来,少数地方在开展工作时有“抓大放小”之嫌,对一些“小腐败”没有进行严打、严惩,导致出现了“小群贪”。

  第三,暴露出职能部门的监督不力。如果我们深挖每一起“警偷(匪)勾结”案,都能找到其共同的“教训”:那就是负有监督责任的机关和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监督不力,监督成了“聋子的耳朵”,成了摆设。其实,导致监督不力的原因也很简单,一是接受了下属单位的非法“孝敬”,不敢监督;二是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没有进行监督;三是进行监督时不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仅看表面工作,发现不了问题。

  因此,在笔者看来,类似小偷找警察谈判、“警偷勾结”等事件,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有关方面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有必要在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基础上,对隐藏其中的败类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以纯洁自己的肌体!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赵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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