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要求各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整顿规范经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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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19:1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五月三十日电(记者朱大强)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有效措施,保证起诉到法院的各类相关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做好保障和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这一通知说,各级人民法院要突出打击重点,继续抓好大要案刑事审判。今年要将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虚假广告犯罪、非法行医犯罪、商业欺诈等犯罪作为突出的打击重点,坚决、及时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各地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对起诉到法院的走私、偷骗税、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其他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犯罪数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督导,一审法院要确保起诉后及时审判,依法应当重判的要坚决重判。 通知强调,要将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包庇纵容的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经济犯罪的“后台”和“保护伞”,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通过公正高效审判经济犯罪大要案,震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注重发挥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直接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职能,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通过民商事审判有效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欺诈经营和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债务等民事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