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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商品房租赁三季度有望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01:27 东方早报

  昨日,市房地局副局长林应清在市政协委员考察配套商品房基地时透露,介于市场价和廉租房之间的配套商品房租赁方案正在积极研究中,争取在今年三季度出台试点。

  据介绍,即将试点的配套商品房租赁将在部分重大工程动迁基地试点,房源为原先每平米3500元左右的配套商品房。其将通过政府补偿的方式,来满足部分想改善居住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需求。

  但林应清强调说,包括适用对象在内的该项政策正在研究中。

  据了解,目前,本市的保障住房体系包括面对动迁居民定向出售产权的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以及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廉租房。

  其中,在配套商品房方面,据了解,截至4月底,上海配套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70万平方米,申报预售面积200万平方米,建成住宅面积70万平方米。

  而在廉租房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廉租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人均居住面积在7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在低保水平线(290元)以下。

  据悉,从2000年10月开始试点廉租房政策并与次年11月在全市推开后,迄今已使1.4万多个家庭受惠,下一步有望受惠的将有1.8万户,而该政策实施5年来,全市共计发出租金补贴1.4亿元。

  对即将实施的该项政策,据介绍,在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还将选择本市两个区作为优惠租赁机制的试点,安排该区域中的部分动拆迁家庭享受配套商品房租赁机制,房源则将从去年已建好的配套商品房中选取。

  而在试点后,据透露,配套商品房租赁的房源将逐步扩大至现有旧公房,并在全市范围推开。

  早先在今年“两会”上,林应清表示,市房地局正在酝酿新的租赁办法,年内将试点拿出1000套“租屋”,以优惠于市场价的租金,租给那些低收入购房困难的家庭。

  市政协副主席谢丽娟对该项租赁政策十分赞同。谢丽娟表示,政府要关心那些无力购房的困难家庭。这方面也有经验可供借鉴,香港有一个“居者有其屋”计划,保证中低收入者可以租到政府提供的廉价住房,此外还有开发商拿出的一定比例的公屋,以相当便宜的价格(市场价的一半)出售给收入较低的市民,但当其收入超出一定比例之后,就必须让出享受的公屋,目前香港600多万居民中,享受到配套商品房租赁或公屋的共有2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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