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驾照考试费涨到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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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07:56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高敏)昨日,重庆市物价局公布了一批新的收费标准,其中包括,驾驶执照的考试费用略微上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并明文禁止在国家统一考试单独收取电子摄像费用。 驾照考试费 收费标准涨至390元 从今天开始,我市驾驶许可规范化考试费收费标准涨到390元,试行期为一年。考试科目分三个科目进行,即理论考试、桩考和路考。理论考试即使用计算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规范化考试,收费为每人每次50元。桩考,即使用红外线桩考仪进行场地驾驶技能规范化考试,收费为每人每次160元,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每人每次80元。路考,即在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规范化考试,收费为每人每次180元,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每人每次90元。 另外,对驾驶许可规范化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应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申请重新考试时,收费标准按规定标准执行,其中理论考试减半收取。 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依法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对此,市物价局发布了收费标准,即日起开始执行。 其具体收费标准:汽车反光牌照每副收费100元、不反光牌照80元;挂车反光牌照每面收费50元、不反光牌照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牌照每副40元、不反光牌照25元;摩托车反光牌照每副70元、不反光牌照50元;临时牌照每张收费5元。机动车行驶证每本工本费收15元,临时行驶证收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工本费1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 机动车安检收费 新标准今起执行 从今日起,我市机动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时,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确定为汽车每车次1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每车次60元。没有检测设备而进行人工检验的,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免费复检一次,第二次以上复检每次复检减半收费。 统一考试电子摄像费 不应单独收取 昨日,重庆市物价局还公布,按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统一考试中的电子摄像费属构成考试收费标准的成本因素之一,不应单独设立电子摄像费项目,为此,国家统一考试不应单独收电子摄像费。 据记者了解,日前,我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重庆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规范收取国家统一考试电子摄像费的请示》,经市物价局研究,由于按照目前国家的有关规定,物价部门在核定部分国家统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电子摄像费的成本因素。 为此,对于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收取国家统一考试电子摄像费的事项不予审批。 同时,记者还从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核定各项具体国家统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时会适当考虑电子摄像费的成本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