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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铺转卖规定”:列车车厢成了法外“特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0: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之间

  据报道,5月7日从乌鲁木齐市乘火车的李先生遭遇了这样一件窝心事:当他从别的车厢回到自己购买的卧铺旁,却赫然发现已有他人在酣睡———他的卧铺已被列车车组人员卖给了别人。然而即便如此,李先生却也有苦无处诉,有气无处撒。原因是:车组人员这么干,是按铁道部“规定”来的。

  原来,按铁道部规定,上车1小时后,如果旅客不在自己的铺位及时更换卧铺票牌,铁路运输部门有权将铺位转卖给其他旅客(《中国青年报》5月31日)。

  显然,这是一条明显有悖常情法理的规定。当然,如果有人买了座位床铺却因为某种原因不使用,在火车这个特殊的场合里,让别人暂时使用一下也未尝不可。但掏过钱的人无论如何也应该享有随时的收回权,无论从哪里说,列车车组人员也无权擅自转卖———哪怕它合什么“规定”。稍有判断力就可以知道,这样的“规定”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如此“规定”本身之荒唐自不消多加驳斥。饶有兴味的问题是:列车车厢难道成了法外的“特区”?列车车组人员难道有“法外治权”?从理论上说这当然是不应该的。然而从这一事件,以及其他多种事件却可以知道,答案竟然几乎是肯定的。回想一下,铁道部门的一些惯常做法———如晚点不赔、有座票和无座票价格相等、餐车不开发票、车厢内物价畸高、退票费只上靠取整计算、春运涨价……再加上本次这个“卧铺转卖规定”,铁道部门的这些做法不仅是“相映成趣”,更是“相应成势”,真是充分显现出了“铁老大”的八面威风,逼真地勾画出了“铁老大”的霸道脸谱。

  形成这种局面,客观地说或许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在运力不足的年代,铁路曾经承载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也可能是从那时候开始,铁路部门才形成垄断、膨胀出“老大”思想、养成了骄横之气。但是,这些荒唐做法引起的非议越来越多,为什么至今仍迟迟看不到有改正的意思?

  我想,就铁路部门本身而言,对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指责未尝是愿意承受的,换言之,对有些不再合适的“规定”其本身大概也不是不想革除。但是,多年的垄断,似乎给铁路部门体内注入了一种“懒惰素”,形成了一种惰性机制。多方经验表明,这也是绝对垄断者的通病———在这种惰性机制的影响下,铁路部门似乎已经失却了改革的灵气和锐气,所以才会仍然并经常“毫无技术含量”地实施什么荒唐的“规定”,比如只会用涨价应对春运的客流高峰,即便引发众怒,也只会强辩几句,或干脆置之不理。

  要解决这种困境,笔者认为方法有二:治本的办法是打破“铁老大”的垄断,比如像专家早就提议过的那样,实施“网运分离”。而如果实施这一方法有难度,垄断坚冰难以一下子打破,退而求其次的办法,是在诸多的铁路条款中发起一场“审查风暴”,让每项受到质疑的条款都过一过“法律筛子”,并经受公众讨论———全面看来这一办法虽属权宜之计,但其可能的效果是,如果能借审查结果对胡乱“规定”者进行某种程度的问责,对打破垄断部门的惰性机制或许会产生一定效果。因而,这也可视作“渐进式改革”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在用来对付当前诸多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方面,亦有可借鉴处。(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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