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月1日起对乱倒垃圾实施相关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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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1:14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乱倒垃圾已不是小事了:对单位最高可罚10万元,对个人最高可罚3000元——这样的事有可能会在我市出现,因为我市从今天起贯彻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这个《规定》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培训工作也将铺开。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生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从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部新法规最大的特点是处罚数额加大:对单位最高可罚款10万元,对个人处罚最高可罚3000元。市城建监察支队和市环卫处受市市容管理局的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由于两部新法规赋予了执法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市市容管理局对罚款数额作了明确规定。记者看到,两部新法规中“有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和“有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差别极大,如“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条文上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市的规定是处2万元罚款。有“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的可罚1万元,“有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可罚款到10万元。 市容管理局负责人解释说,“有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主要是指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有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主要是指当事人违法屡教不改,阻碍或抗拒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检查,不听劝阻、执意实施违法行为的。 5月31日,市市容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在四城区及各建筑工地发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规章宣传》手册,当天共发放1万份,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来源:柳州日报 责编:柳州电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