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少数民族高考降分列入国家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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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1:23 燕赵晚报 |
央视消息记者昨日从教育部获悉,我国少数民族高考生将继续享受降分录取的政策,目前,这一政策已被写入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将这一政策写入法规。少数民族高考生降分标准为,民族班降40分,预科班降80分,专科班降60分。民族班学生先在所在高校学习一年后升入本科,预科班学生在补习语言和基础课1到2年后再升入所在班的本科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