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手机里跳出三个“爸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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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1: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汤新颖)黄先生对刚买的新手机爱不释手,然而当天晚上当他仔细研究手机功能时,却惊异地发现,通讯录里竟然出现了“爸爸1”、“爸爸2”、“爸爸3”及三舅四舅等字眼,存有26个陌生电话,而该手机照相册里竟然还有拍照记录。黄先生气愤地表示,当初购买手机时,商家要求“先交钱后试机”,并声称“确保绝对新机”,没想到却买了个“二手机”。昨天,经过协商后,商家不情愿地退款,但却拒绝“双倍赔偿”的要求。市消委会认为,商家涉嫌欺骗消费者。 “手机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昨天,记者随黄先生到手机销售商店,该商店有关负责人在查看手机的通讯录及拍照记录后,诧异地表示:“这不是我们××手机柜台旁的兰花吗?”之后拨打电话给进货主管:“那批××手机是不是有问题?通讯录里竟然有其他电话号码?”放下电话后,该有关负责人表示,手机有可能是其他顾客试用后存了电话进去。出现这种问题属于他们的错误,但是因为手机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所以不能退换。但在黄先生的坚持下,最后该有关负责人经请示后同意退款。 但黄先生此时要求赔偿,他说:“当初不是承诺肯定新机吗?所以你们才要求顾客先交钱。我先交钱了为什么你给的还是旧机?既然违背了承诺,你们应该赔偿。”该有关负责人却坚持试用机不算旧机。 该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让顾客先交钱后试机也是迫不得已。以前曾经多次出现过试机时手机丢失的事件,不排除手机是被顾客拿走的。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所以才出此先交钱的办法。 “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款”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商家要求消费者先付钱才能试机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消法,消费者有权利对商品的质量和性能等有详细的了解,如果不作试用,仅凭看外观,消费者很难对手机的质量有准确的判断。 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说,作为商家来说,如果担心因为消费者的试用而使得新机里面留存过多的通话记录,是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将通话记录归零的,这不应该成为商家拒绝消费者试用的理由。 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还说,退一步来说,既然商家一直都有“新机先交钱再试用”的规矩,那么消费者先交钱后试机,所买到的新手机里面就不应该存有不是消费者自己拨打的通话记录。消费者买到的新手机里面已存有很多通话记录,不排除该手机不是新机的可能,商家涉嫌欺骗消费者。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报料人黄先生,奖金100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