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仙人掌原汁”加工窝点起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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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2:21 兰州晨报 |
兰州市卫生局成被告 本报讯(记者姚智郝冬白)5月31日,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甘肃省丰隆实业开发中心诉兰州市卫生局的行政诉讼案。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对“丰隆实业”是否有原告资格产生分歧,并展开激烈辩论。 2004年12月24日,七里河区卫生监督所接到举报电话称,在金港城金安花园1号楼有一家无任何证件的黑窝点,生产加工仙人掌口服饮料。 2005年1月4日,兰州市卫生督查人员来到位于金港城金安花园1号楼的兰州赛和农产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仙人掌饮料加工车间进行监督检查后发现,该公司一是无卫生许可证;二是原料库、成品库、加工场所和办公区混为一室;三是不能提供加工产品“仙人掌原汁”的检验报告单。执法人员将其加工设备异地封存。 庭审中,兰州市卫生局坚持认为,他们检查扣押的东西属于兰州赛和农产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执法人针对的是该公司,而不是甘肃省丰隆实业开发中心,甘肃省丰隆实业开发中心不具有原告资格。随后记者了解到,“赛和公司”是由甘肃省丰隆实业开发中心、兰州赛和农产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及陈满全共同组成的。三家有详细的合作协议书,所以丰隆公司认为他们具备原告资格。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