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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发出制止违法建设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2:21 兰州晨报

  兰州市发出制止违法建设通告

  监管不力究责领导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效制止和处理各类违法建设,兰州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工作的通告》,明确规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修建的各类违法建设,在城市拆迁中不予补偿,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力的,将追究所在辖区政府或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通告》指出,城市规划区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的各项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不得修建任何形式的违法建设。从《通告》发布即日起修建的违法建设,一律从严查处。

  对各类违法建设要区分情况和责任,凡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手续不全,擅自修建的各类违法建设,在城市拆迁中不予补偿。市规划行政部门应严格按城市规划审核、审批和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对监督指导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区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监管不力的,追究所在辖区政府领导的责任。(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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