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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文化部门力保“小伢”上网无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3:29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徐庆华通讯员杨天平)“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但是按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那么,家长把小孩送到网吧怎么办?学校布置作业让小孩到网吧查资料怎么办?昨日,市文化局文化文物稽查支队有关人士向媒体诉苦,在执法中常碰到此类棘手难题。

  据了解,去年暑假期间,我市城区14家图书馆免费开放“阳光电子阅览室”,接待未成年人上网。市政府为此掏腰包,补贴十多万元。但市图书馆工作人员介绍,上网高峰期,小读者都要排队。有人算过账:14个电子阅览室,平均每个按100台电脑算,只有1400台。按每天8小时,每小时接待一名未成年人,每天也只能接纳11200人次。这个数字与我市未成年人数相比,可谓杯水车薪。

  据悉,北京市2年前启动了网络教室,接纳未成年人在电子阅览室上机,具体方式是“监护人认可,工作人员确认,未成年人可上网”。我市文化局有关人士昨日说,除了健全完善机制法规,还将探索推广这种未成年人上网形式。同时,教育部门也应充分利用资源,比如中小学校电教室的电脑设备,提倡孩子在家长、老师及其他责任人的监护指导下,在家庭、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上网。(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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