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损害索赔官司中 保险公司首当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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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04 海峡都市报 |
N见习记者江荣义/通讯员/李剑锋 本报讯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受害人是否可以同时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否要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 5月30日上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50万元)范围内,对安航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直接向死者亲属予以赔偿,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即支付给死者家属199542元赔偿金。 据悉,本案是厦门市保险公司被判直接赔偿的第一例。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这个判决结果最终得以执行,那么保险公司今后将可能成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席上的“常客”,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