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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统计调查 将警告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05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江荣义

  本报讯随意制发统计报表、调查项目交叉重复、“数出多门”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等现象,在厦门将有望得到遏止。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厦门市统计规定(草案)》的说明,并将对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厦门市统计局局长陈金标说,近几年来,统计调查对象数量剧增且其经济成分多样化,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下降,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目前,随意制发统计报表的现象仍然存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交叉重复现象严重,既损害了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又容易产生“数出多门”问题,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

  同时,统计改革中实行的“在地统计”和“联网直报”新制度需要立法加以确定;现行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规定不明确,一些单位对统计执法不配合,有的公然抵制统计部门的检查。

  厦门市人大财经委此前对草案进行了初审,认为草案对“在地统计”和“联网直报”制度的规定,对统计信息化建设的规定,对进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规定,以及对统计数据错误纠正的规定等,都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对保障和提高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减少人为干扰,及时快捷地收集统计数据,将发挥重要作用。

  《规定》指出被检查对象和有关人员在接受统计检查时不得拒绝提供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检查。

  统计行政部门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经负责人批准,有权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统计调查对象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统计调查对象应按期据实答复。

  《规定》中指出,统计调查对象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未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区统计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的;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未按规定实行网络直报统计资料的;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民间统计调查,调查结果未按规定向统计部门备案的。

  企业事业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3000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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